镍材(指镍和镍基合金及其复合材料,下同)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温度:退火状态的纯镍材料不应高于650℃镍铜合金不应高于480℃, 镍-铬-铁合金不应高于650℃,镍-铁-铬合金不应高于900℃。
2、用于制造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镍材应在退火状态下使用,换热器用纯镍管应在消除应力退火状态下使用。
3、镍材压力容器封头采用热成形时应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对成形的镍钢复合板封头,应做超声检测。
4、镍村热成形的加热温度及加热炉气氛应严格控制,防止硫脆污染。 推荐的热加工温度范围是:
(1)、工业纯镍(N6-2.5-1.5)为280~350℃;
(2)、蒙乃尔(NCU28-2.5-1.5)为350~500℃;
(3)、Inconel(NS312)为470~550℃;
(4)、Hastelloy(NS334)为930~1200℃。
5、镍材压力容器一般不要求焊后热处理,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图样中规定进行焊后热处理。镍钢复合板爆炸复合后,应做消除应力退火处理。
6、镍材压力容器的下列焊缝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1)、接管、法兰、补强圈与壳体或封头连接的角焊缝;
(2)、换热器管板与管子连接的焊缝;
(3)、镍钢复合板的复层焊接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