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内外部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内外部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1、非金属衬里层完好的,其检验周期可延长,但不超过9年。
2、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1mm/年(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热喷涂金属(铝粉或不锈钢粉)涂层的压力容器,通过一至二次内外部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衬里完好的,检验周期可延长,但不超过12年。
3、装有触媒的压力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图样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单位协商确定,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