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 3 年。以后的内外部检验
周期由检验单位要根据前次内外部检验情况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后报当地安全监
察机构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
0.25mm/ 年,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内部有缺陷、材料焊接性能不好、制造时曾多次返
修的。
3、使用条件恶劣或介质中硫化氢及硫元素含量较高的(一般指大于
100mg /L 时)。
4、使用已超过 20 年,经技术鉴定后或由检验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
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两年的。
6、经缺陷安全评定合格后继续使用的。
7、经常改变使用介质的(如印染机)。
8、搪玻璃设备。
9、球形储罐(使用δ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开罐检验)。
10、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氢鼓包应力腐蚀倾向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内外
部检验。
11、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每年至少一次或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缩短内外部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