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施焊前,对受压元件之间的对接焊接接头和要求全焊透的T型焊接接头,受压元件与承载的非受压元件之间的全焊透的T型或角接焊接接头,以及受压元件的耐腐蚀锥焊层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焊接设备、仪表、仪器以及参数调节装置,应定期检验和校验。评定试件应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技术熟练的焊接人员(不允许聘用外单位人员)焊接。
4、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经制造(组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卡应发给有关部门和焊工,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和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