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气压试验的要求
压力容器气压试验的要求如下:
1、由于结构或支承原因,不能向压力容器内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2、试验所用气体应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4、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
5、应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分钟,并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元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30分钟。然后 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气压试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
6、气压试验过程中,压力容器元异常响声,经肥皂液或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变形即为合格。